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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狩猎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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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网络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3-14 18:51:30 | 【字体:小 大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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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 狩猎在蒙古族的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位置,既是驰驱射箭的战斗训练,更是对畜牧业的必要补充。山林草丛中禽兽群集,但蒙古人"颇知爱惜生长之道,"在春天的乌兽繁殖季节不去射猎,夏天也不过量捕杀,"小小袭取,以充饥虚而已。"如果违反,就要受到惩罚。《俺答汗法典》明确记载了七项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,如"杀野驴、野马者,罚以马为首的五头牲畜。"秋天野兽肥壮时,才进行大规模的围猎。首领召集属众赶赴猎场,按照严格的狩猎规定,架鹰使犬,千骑雷动,围捕射杀,时间长达百天,所得野物常常堆如山丘。因猎的方法很有讲究,如猎鹿,因为鹿奔跑时间过久,肉味要受到影响,所以一旦遇见奔鹿,就必须在短时间内射中;猎虎,则用毡子缚作人形,抛在虎前,趁虎抓咬假人之时将其射杀。猎物一般由参加者平均分配,对于首先射中猎物的人,额外将皮毛蹄角给他以表彰其技能。
除了大规模的围猎之外,也有个别的捕猎活动。一般采用安装自动弯机,挖设陷井,使用网套夹子等方法捕捉走兽飞禽。靠近湖泊河流的蒙古人也从事捕鱼,因缺乏网子和钓钩,多用箭矢射取。狩猎和渔猎所得,其肉作为食物以补充畜牧业生产的不足,特别是遇到灾荒年月,野物显得尤其重要。史书上有不少关于蒙古人靠打猎度过饥荒的记载。
猎物的皮毛用来做衣帽和褥垫,更主要的是用来对外交换。虎、豹、水獭、银鼠、灰鼠、貂鼠等皮毛珍贵,可以换取更多的物资和银钱。蒙古人在与明朝的通贡贸易中,每次都携带大量的皮毛,有时达十几万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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